关于印发48-36536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9 00:00
来源: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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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环资〔2012〕1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局,各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是我市加强节能降耗的主要措施之一。2011年8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重新规定了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内容。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加强项目节能管理,通过节能审查抑制我市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根据《办法》和我市节能减排工作需要,我委制定了《48-36536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见附件)。该指南强调了节能评估和审查的主要内容,规定了审查的主要条件,设置了项目审批的门槛,同时附录了节能审查的批复文(范本)及相关技术参数。
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遵照实施。
附件:48-36536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