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16:37   来源:财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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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规〔201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9日

 

  请点击查阅: 《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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