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 16:37
来源:财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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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规〔201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9日
请点击查阅: 《南宁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