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1号建议的再次答复

发布时间:2018-04-03 10:50   来源:交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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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办公〔2018〕30号

 

覃明等10名代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抓好建议办理后的跟踪落实,我委牵头,会同市重点办(轨道办)、市规划局对《关于规划建设南宁至横县城区轨道交通的建议》(第0031号)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相关规划进行研究,现就相关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优化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规划”的发展思路,明确“规划建设中心城区通达吴圩机场、武鸣、东盟经开区、宾阳、横县及大明山旅游区等线路”任务目标,并在我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具体推进。

  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81号)相关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需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按程序报批后实施。目前南宁市正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其中正在开展编制的专项规划《南宁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已对中心组团与六景组团、横县主城区采用轨道交通方式问题进行了研究,规划远景年设置市域轨道交通六景线,线路起于五象火车站,终于六景镇。线路未延伸至横县城区,但线路重点支撑市域范围东向城镇轴线,进而向横县拓展影响力。现《南宁综合交通规划修编》正按程序报审。

  三、我委将结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积极开展南宁市市域(郊)铁路规划的研究,充分论证市域轨道交通通勤制式,综合南宁市财力实际,适时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代表们对南宁轨道交通建设的关注和支持!

 

  

48-365365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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