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11号建议的二次答复

发布时间:2018-04-10 16:29   来源:新型城镇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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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办公〔2018〕47号

 

文晴等15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强化政策引导,培育南宁特色小镇的建议》(第0011号)收悉。经后续跟踪相关工作进展,现二次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特色小镇培育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特色小镇培育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推手,也是打造经济新增长极的重点工作。2016年以来,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培育特色小镇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市积极践行新型城镇化发展理念,采取多种措施开展特色小镇申报和培育工作。

  (一)积极推动全国特色小镇培育发展。根据住建部的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各县区申报国家级特色小镇,最终横县校椅镇获批列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为加快推动校椅镇全国特色小镇的培育发展。我市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开展校椅镇特色小镇产业策划及总体规划编制,突出茉莉小镇形象和小镇气质,并计划调整校椅镇镇区的总体规划。二是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氛围,通过宣传视频、宣传折页、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地宣传校椅镇茉莉特色小镇,展示茉莉小镇的区位、交通、资源、产业等优势,积极与大型企业洽谈合作意向,目前横县人民政府与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重点做好横县现代产业园区、特色小镇以及重点企业的建设发展。三是加强金融机构授信。目前中国建设银行与横县签订特色小镇战略合作协议,建设银行将向横县茉莉特色小镇建设提供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授信支持,为茉莉小镇的建设奠定雄厚的资金基础。横县茉莉花现代农业产业园核心建设区也获得了国家农发行50亿元的建设授信。

  (二)加快启动广西、南宁特色小镇的培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的精神,我市印发《南宁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培育2个以上全国特色小镇,7个自治区级特色小镇,14个以上市级特色小镇,明确各项主要任务、实施步骤、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并对用地激励、财政支持、财税优惠激励、人才培育保障等方面政策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落实每个市级特色小镇市财政给予1000万元,用于特色小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的建设。同时,成立南宁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公布首批8个南宁特色小镇培育名单,横县校椅镇、横县六景镇、青秀区伶俐镇、马山县古零镇、隆安县那桐镇、武鸣区双桥镇、邕宁区八鲤高端制造小镇、高新区林科小镇等8个特色小镇入选。

  (三)积极申请各类乡镇示范名录,为申报全国、广西特色小镇打基础。我市持续推进小城镇建设试点,提升小城镇实力,引导和鼓励一批重点镇、特色镇、示范镇加快发展,积极组织各县区申报各级乡镇示范名录,为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特色小镇打下基础。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组织多个乡镇列入各类国家、自治区示范名录,例如伶俐镇等9个镇列入国家重点镇、25个镇列入自治区重点镇,六景镇、黎塘镇2个镇列入自治区小康示范镇,罗波镇、府城镇2个镇列入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录,金陵镇等5个镇列入自治区百镇示范镇,古寨瑶族乡等3个乡列入自治区少数民族乡示范。在市级层面,确定4个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19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个市级产业发展示范乡镇,12个市级全域旅游发展示范乡镇名单,将在2018-2020年重点打造,为未来进一步申报全国、广西特色小镇打下基础。

  二、下一步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工作措施

  我市将按照国家、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结合南宁实际,加快开展特色小镇培育,规范推动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特色小镇创建。由南宁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规范引导、分类推进特色小镇健康有序发展。各特色小镇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县级实施方案,建立发展改革、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文化、旅游及产业主管部门协调联动的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机制,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规划编制,县级人民政府审批通过,强化规划设计,指导相关县区编制特色小镇总体规划编制和特色小镇培育策划,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做到建设行为有据可依。

  (二)落实资金保障,加大特色小镇扶持力度。相对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我市的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还很薄弱,较难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部分县(区)财力有限,在集中全力打造1-2个重点镇的同时,很难再兼顾其他乡镇协同发展。为此,我市积极寻求社会资金进行PPP项目合作,主动对接银行、企业等有投资意向的社会团体,创新特色小镇的投融资方式,目前,已有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我市开展相关业务。同时,我们也通过不同渠道,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研究设立特色小镇发展基金,对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特色小镇给予适当的资金扶持。

  (三)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特色小镇产业支撑。主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着力引进、建设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工程”,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在吸引投资和制度创新中的先导作用,鼓励产业园区创新管理体,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对特色小镇的产业支撑。

  (四)落实千企千镇工程,引导社会资金扶持特色小镇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小(城)镇创建模式,加快搭建我市小(城)镇与企业主体有效对接平台,畅通政策、资金对接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促进镇企融合发展、共同成长。借鉴浙江等地采取创建制培育特色小镇的经验,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努力打造一批新兴产业集聚、传统产业升级、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特色小(城)镇。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南宁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48-365365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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