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7 11:12   来源:新型城镇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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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办公〔2018〕150号

 

廖建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建议》(第20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认真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建设。

  一、规划先行,制定并实施南宁市“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

  我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但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进展缓慢、城镇化格局不够合理、交通与市政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足、产城融合程度不高、城乡二元约束明显、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仍然存在。“十三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基础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提出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形态为目标,促进各级城镇协调发展;以产城融合发展为抓手,不断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与可持续发展水平;以城乡一体化为主线,强化城镇建设空间管控,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提升城镇人居环境;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释放发展潜力,不断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

  规划还明确提出:要动员和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城镇化建设与管理,形成建设合力。

  二、出台政策,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一)政府层面出台的激励政策。“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南宁市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跨越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1+4”文件,细化民间投资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优惠政策,从降低市场准入、优化发展环境、实行税费减免、加大财政扶持、拓宽融资渠道、加强政府指导等方面着力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支持和便利。2017年6月,我市出台支持非公企业的奖励政策《关于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发展扶持管理办法》,给予相关企业3—50万元的奖励;7月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从源头上规范政府相关行为,对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制定严格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充分激活市场主体活力,切实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

  (二)部门层面出台的激励政策。财政、工信、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相继出台《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企业贷款平台配套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单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纳税的公告》、《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南宁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宁市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金融业发展扶持政策》、《南宁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挂牌)若干规定》等政策措施,从各方面加大对非公经济的支持力度。

  三、积极引入民营资本,推进旧厂房升级改造发展新业态

  老旧厂房大多建筑风格独特,文化气息浓郁,独特的格调和气质非常适合文化创意产业的项目,这也是大城市升级转型的重要途径和做法,不仅改善社区环境,提高个人生活品质,更促进城市繁荣,提升城市竞争力。江南百益上河城项目就是引入百益集团,利用原南宁绢纺厂旧址,将部分特色旧厂房作为工业文明遗址予以保留,并与文化产业结合,创新打造集创意园区、展览演艺、主题影院、艺术酒店、音乐酒吧、创意零售、特色餐饮等于一体的鲜活乐玩情景式体验街区,塑造注重场所精神的开放街区。2017年5月,西乡塘区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产城融合旧改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南宁机械厂、南宁广发重工集团旧厂房改造作为旧改示范点,计划引入高附加值、高增长的新兴行业、创新创业行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并先后与洛可可公司、景德镇陶溪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对南宁机械厂、南宁广发重工集团进行改造升级,力争把旧改示范点建成配套完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现代化都市型产业示范社区。

  四、以特色小镇培育为重点,推动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

  经过积极组织申报,2017年我市横县校椅镇成功入选全国特色小镇,校椅镇、林科小镇入选广西特色小镇。积极打造市级特色小镇,2017年11月,市政府公布首批8个南宁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在特色小镇培育建设中,横县校椅镇(茉莉小镇)依托张一元等品牌、隆安县那桐镇(香蕉小镇)依托金穗公司、高新区林科小镇引入蓝城汉富公司、邕宁区八鲤小镇引入南南铝、中车等高端设备制造企业,利用社会资金打造特色小镇产业,互利共赢。出台《南宁市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对于财政支持、土地指标、低息信贷支持、人才等方面政策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时间长、规模大、强度高,城区、乡镇两级财力有限,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补助资金也有限。二是相对经济发达的江浙地区,我市的城镇基础设施普遍比较薄弱,较难吸引社会资本。三是发展环境仍待优化,市场准入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玻璃门”问题,法治环境、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信誉环境等方面仍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要抓手,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

  一是营造更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全面推进政务信息互通共享,实现“统一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推动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动涉企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简化办理环节、优化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实现并联办理,大幅压缩办理时限。二是营造更加利企降本的建设经营环境。优化安全质量和生产许可管理,不断降低用地、用电、用水和物流成本。三是营造更加公平良好的融资环境。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科创企业、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完善授信尽职免责相关制度;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减费让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四是营造更加简便减负的税费服务环境。落实国家增值税、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企业用工“五险”负担;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告知、应享尽享,优化税收服务环境。五是营造更加奖惩分明的信用环境。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对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要认真履约和兑现,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现象;加快商务诚信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在重点领域和行业试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为守信市场主体在建设和经营活动中提供便利;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力度,对守信企业在政策扶持、融资、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予以支持,对失信企业予以限制。六是加大对民营资本的招商力度。引导民营资本通过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鼓励、推动民营资本投入城镇化建设。推进项目接洽,配合营造民营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与环境。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搭建起招商引资企业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平台,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争取早日把已签意向项目向合同项目转化、已签合同项西向开工建设推进,让项目真正快速落地建成。

  感谢您对我市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48-365365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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