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03.25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14 16:40   来源:交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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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办公〔2018〕157号

 

梁展凡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南宁市立体停车场建设的建议》(第11.03.25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11年南宁市规划局牵头,完成了《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修编)》的编制工作,随后于2015年完成《南宁市社会公共停车场专项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17年4月组织开展《南宁市停放车专项规划(修编)》的修编工作。上述一系列规划对我市停车发展 “以配套停车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基本策略,提出了地块配套标准及地下、立体停车库或配有机械化设施停车场库的布局和建设的建议。其中,新区配套停车场根据配建指标要求,一般均设置为地下多层立体停车库,规划提倡在新、改、扩建公共建筑物、大型医院、学校、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园景区、公共服务中心及活动中心等项目因地制宜合理方式,在用地紧张区域鼓励立体停车场、多层停车架方式,特别是针对大型医院停车刚性需求难以满足的区域,以缓解人民群众就医停车难问题。目前上述规划正按程序完善。

  二、根据市政府领导对《自治区领导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的通知的批示件》的批示精神,我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了《南宁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场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16〕193号)政策要求,为促进我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多元化,缓解财政的压力,实施方案提出了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合法的模式参与我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意见建议,目前已上报市政府审议。

  三、市规划局在编制轨道交通1、2、3、4、5、号线衔接规划过程种,充分结合停车需求和建设条件,侧重以轨道交通枢纽区为重点,结合轨道上盖物业规划设置了“P+R”站点,形成换乘停车场。下一阶段将结合轨道交通上盖物业的开发,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18〕160号)的要求,明确建设南宁市智慧停车公共服务平台,将公共停车信息系统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同步推进有条件的单位停车资源共享。目前我委正牵头启动平台的建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同步开展停车数据库的建设。

  感谢您对南宁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48-365365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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