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16:49   来源:粮食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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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粮食〔2018〕44号

 

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粮食行业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粮办发〔2018〕97号)和《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8〕13号)要求,我局制订了《2018年南宁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粮食局

2018年6月8日

 

 

2018年南宁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为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自治区、南宁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南宁市粮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区粮食行业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自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开展“领导讲安全发展”活动,通过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等形式,宣传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想,让安全文化及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要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2.组织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上公开课,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要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

  1.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通俗易懂地向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知识、安全科普常识、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

  2.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活动。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举办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活动,企业各级负责人及全体员工、各级部门、车间、班组都要开展宣誓承诺,自觉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三)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1.组织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传培训。各县(区)粮食局要组织本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两个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

  2.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活动。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储粮安全。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2018年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粮油安全大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库存粮食安全。

  (四)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粮食行业安全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内容

  自治区“安全生产八桂行”自5月开始在全区各地展开,12月底结束。各县(区)粮食局、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自治区粮食局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要求,围绕“一带一路”主题、安全责任主题、科技强安主题和依法治安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的宣传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积极营造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确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宣传报道作用,大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升社会安全素质,积极配合当地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办成全社会的、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教育运动,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及时报送信息,认真总结活动经验

  请各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前将一周内“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科,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材料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请各单位注意收集活动信息、资料和拍摄活动照片,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和照片于7月1日前上报市发展改革委粮食流通与科技发展科。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活动总结请加盖公章后以传真形式报送市粮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照片只需报送电子版。联系人:吴健红;电话、传真:0771-2805177;邮箱:lsj2805177@163.com

 

  附件: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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