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31 10:30   来源:城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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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鸣县人民政府,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做好2016年南宁市城建计划和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现将《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以下简称《建议表》)随文下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第一期)按照滚动式分期安排项目投资计划,并遵循先完成前期工作后安排建设资金的编制原则,因此应在充分预测分析至2015年底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提出2016年第一期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计划。

  二、编报要求

  (一)请落实具体牵头部门负责城专项投资计划编制工作;

  (二)请按照项目类别和轻重缓急编报计划建议,并如实填写《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所有内容(见附件1),包括前期工作完成情况。附件材料请在邮箱nncjkgk@163.com下载,密码:gk121212。

  (三)请务必于2015年8月30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将申请报告及项目申报所需附送材料一并报送我委(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将《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电子文档发至我委城市科邮箱(fgwcjk1215@163.com)。

  三、其他事项

  (一)关于资金来源填写说明

  1.市财政:由市财政局直接出资,含市本级预算、土地收益资金、土地储备贷款等。由项目业主与市财政局核对后填写,市财政局复核。

  2.政府债券:由自治区政府代发并转贷我市新增债券额度内的资金。由项目业主与市财政局核对后填写,市财政局复核。

  3.申请上级补助:申请及已落实的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由项目业主与对口主管部门核对后填写。

  4.国外贷款:国外金融机构贷款。由项目业主与对口主管部门核对后填写。

  5.存量银行贷款:由市财政担保,已移交借款人(公司)的银行贷款。由项目业主与市财政局核对后填写,市财政局复核。

  6.存量信托资金:以信托方式筹集的存量资金。由项目业主填写。

  7.其他存量融资资金:由项目业主以中票、短融等其他融资方式筹集的存量资金。由项目业主填写。

  8.社会资本投资:由社会资本出资,采取BT、BOT、PPP等模式建设的项目。其中“社会资本自投”指不需要财政回购或补贴、建成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管理的基础设施项目,或社会资本自有、自主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

  9.城区(开发区)财政投资:由城区(开发区)本级财政、土地收益返还资金或城区(开发区)财政兜底融资建设的项目。

  (二)关于填报格式

  1.为便于汇总、整理,提高工作效率,请严格按附件1中的格式要求填报,可参考已下达的《关于下达2015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15〕69号)格式和《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填写示例)(见附件2)》。

  2.新增项目在备注栏中应写明建设的必要性或依据,同时提交项目方位图等相关附件材料,如有政府纪要、批示文件应一并报送。

  (三)关于县区、开发区出资项目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南宁市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支付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4〕52号)要求,请你们在汇总分析2015年土地出让收益情况的基础上,对2016年土地出让收益情况进行预测,并据此提出用于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专项投资计划建设项目安排建议。

 

  附件:1. 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

        2. 2016年南宁教育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专项投资计划建议表(第一期)(填写示例)

  

  

  

  

                                                                                                  2015年8月26日

  

  

  

  (联系人:盛军 联系电话:5530213, 15177788652)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48-365365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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