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主要修订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8-05-03 09:59   来源:外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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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2017年目录)自2017年7月28日起施行,与《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2015年目录)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外资限制性措施

  服务业:

  取消了公路旅客运输,外轮理货,资信调查与评级服务,会计审计,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经营,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制造业:

  取消了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制造,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的研发与制造,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制造,摩托车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制造与修理,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大米、面粉、原糖加工,玉米深加工,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并取消了同一家外商在国内建立纯电动汽车生产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

  采矿业:

  取消了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锂矿开采、选矿,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

  二、鼓励外资投向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向的领域

  (一)2017年目录新增鼓励类条目主要包括:

  35. 过氧化氢氧化氯丙烯法环氧氯丙烷

  121. 医用成像设备关键部件再制造,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再制造

  204. 智能化紧急医学救援设备制造

  205. 水文监测传感器制造

  209. 燃料电池低铂催化剂、复合膜、膜电极、增湿器控制阀、空压机、氢气循环泵、70MPa 氢瓶

  219. 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

  220. 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257. 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设备研发与制造

  261. 3D 打印设备关键零部件研发与制造

  273. 高分辨率显微镜(分辨率小于200nm)开发与制造

  300. 加氢站建设、经营

  343. 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经营

  (二)2017年目录修改的鼓励类条目主要包括:  

序号 

2017年目录 

2015年目录 

1 

7.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7.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2 

11.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 

11.石油、天然气(含油页岩、油砂、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的勘探、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限于合资、合作) 

3 

16.安全高效环保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含蛋氨酸)开发及生产 

16.绿色无公害饲料及添加剂开发 

4 

19.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 

19.婴儿、老年食品及保健食品的开发、生产 

5 

20.森林农产品加工 

20.森林食品的开发、生产 

6 

35.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过氧化氢氧化丙烯法环氧丙烷、过氧化氢氧化氯丙烯法环氧氯丙烷、萘二甲酸二甲酯(NDC)、1,4-环己烷二甲醇(CHDM)、5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己二胺生产 

35.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过氧化氢氧化丙烯法环氧丙烷、萘二甲酸二甲酯(NDC)、1,4-环己烷二甲醇(CHDM)、5万吨/年及以上丁二烯法己二腈、己二胺生产 

7 

37.合成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 

37.合成橡胶:异戊橡胶、聚氨酯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氯醇橡胶,以及氟橡胶、硅橡胶等特种橡胶生产 

8 

40.水性油墨、电子束固化紫外光固化等低挥发性油墨、环保型有机溶剂生产 

40.环保型印刷油墨、环保型芳烃油生产 

9 

66. 尼龙11、尼龙12、尼龙1414、尼龙46、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66. 尼龙11、尼龙1414、尼龙46、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等新型聚酰胺开发与生产 

10 

74. 新技术功能玻璃开发生产: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硫系玻璃及制品、电子级大规格石英玻璃制品(管、板、坩埚、仪器器皿等)、光学性能优异多功能风挡玻璃、信息技术用极端材料及制品(包括波导级高精密光纤预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纯(≥99.998%)超纯(≥99.999%)水晶原料提纯加工 

74. 新技术功能玻璃开发生产:屏蔽电磁波玻璃、微电子用玻璃基板、透红外线无铅玻璃、电子级大规格石英玻璃制品(管、板、坩埚、仪器器皿等)、光学性能优异多功能风挡玻璃、信息技术用极端材料及制品(包括波导级高精密光纤预制棒石英玻璃套管和陶瓷基板)、高纯(≥99.998%)超纯(≥99.999%)水晶原料提纯加工 

11 

92. 工业副产石膏等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92. 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 

12 

95.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铟、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及异种材结合,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冶炼及加工,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95. 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化合物半导体材料(砷化镓、磷化镓、磷化锢、氮化镓),高温超导材料,记忆合金材料(钛镍、铜基及铁基记忆合金材料),超细(纳米)碳化钙及超细(纳米)晶硬质合金,超硬复合材料,贵金属复合材料,轻金属复合材料及异种材结合,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特种大型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电气化铁路架空导线,超薄铜带,耐蚀热交换器铜合金材,高性能铜镍、铜铁合金带,铍铜带、线、管及棒加工材,耐高温抗衰钨丝,镁合金铸件,无铅焊料,镁合金及其应用产品,泡沫铝,钛合金冶炼及加工,原子能级海绵锆,钨及钼深加工产品 

13 

98. 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应为完整品,容器壁厚度小于0.3 毫米)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98. 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品(厚度0.3毫米以下)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涂加工) 

14 

105.亚微米级超细粉碎机制造 

105.特种加工机械制造:激光切割和拼焊成套设备、激光精密加工设备、数控低速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亚微米级超细粉碎机 

15 

121.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装备等机械设备再制造,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医用成像设备关键部件再制造,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再制造 

121.机床、工程机械、铁路机车装备等机械设备再制造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16 

122.1000万像素以上或水平视场角120度以上数字照相机及其光学镜头、光电模块的开发与制造 

122.1000万像素以上数字照相机制造 

17 

123.办公机械(含工业用途)制造: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打印设备,精度2400dpi 及以上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头,感光鼓 

123.办公机械制造:多功能一体化办公设备(复印、打印、传真、扫描),彩色打印设备,精度2400dpi及以上高分辨率彩色打印机头,感光鼓 

18 

159.农业机械制造: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200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花生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 

159.农业机械制造:农业设施设备(温室自动灌溉设备、营养液自动配置与施肥设备、高效蔬菜育苗设备、土壤养分分析仪器),配套发动机功率120千瓦以上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低油耗低噪音低排放柴油机,大型拖拉机配套的带有残余雾粒回收装置的喷雾机,高性能水稻插秧机,棉花采摘机及棉花采摘台,适应多种行距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液压驱动或机械驱动),花生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甘蔗收割机,甜菜收割机 

19 

179.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耐高温及耐腐蚀滤料、低NOx 燃烧装置、烟气脱氮催化剂及脱氮成套装置、烟气脱硫设备、烟气除尘设备、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柴油车排气净化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装置 

179.大气污染防治设备制造:耐高温及耐腐蚀滤料、低NOx燃烧装置、烟气脱氮催化剂及脱氮成套装置、工业有机废气净化设备、柴油车排气净化装置、含重金属废气处理装置 

20 

207.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无级自动变速器(CV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2000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VNT)、达到中国第五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 

205.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及关键技术研发:双离合器变速器(DCT)、无级自动变速器(CVT)、电控机械变速器(AMT)、汽油发动机涡轮增压器、粘性连轴器(四轮驱动用)、自动变速器执行器(电磁阀)、液力缓速器、电涡流缓速器、汽车安全气囊用气体发生器、燃油共轨喷射技术(最大喷射压力大于2000帕)、可变截面涡轮增压技术(VGT)、可变喷嘴涡轮增压技术(VNT)、达到中国Ⅴ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智能扭矩管理系统(ITM)及耦合器总成、线控转向系统、柴油机颗粒捕捉器、低地板大型客车专用车桥、吸能式转向系统、大中型客车变频空调系统、汽车用特种橡胶配件,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 

21 

208. 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 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 

206. 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发动机和底盘电子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车载电子技术(汽车信息系统和导航系统),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限于合资),电子控制系统的输入(传感器和采样系统)输出(执行器)部件,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限于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电控式空气弹簧,电子控制式悬挂系统,电子气门系统装置,电子组合仪表,ABS/TCS/ESP系统,电路制动系统(BBW),变速器电控单元(TCU),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车载故障诊断仪(OBD),发动机防盗系统,自动避撞系统,汽车、摩托车型试验及维修用检测系统 

22 

209.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燃料电池低铂催化剂、复合膜、膜电极、增湿器控制阀、空压机、氢气循环泵、70MPa 氢瓶 

207.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电池隔膜(厚度15-40μm,孔隙率40%-60%);电池管理系统,电机管理系统,电动汽车电控集成;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密度≥2.5kW/kg,高效区:65%工作区效率≥80%),车用DC/DC(输入电压100V-400V),大功率电子器件(IGBT,电压等级≥600V,电流≥300A);插电式混合动力机电耦合驱动系统 

23 

210.达到中国摩托车第四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制造 

208.达到中国摩托车Ⅲ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制造 

24 

211. 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通用飞机负面清单对应条款:第一部分 9. 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10. 通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限于合资、合作) 

210.民用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干线、支线飞机(中方控股),通用飞机(限于合资、合作) 

25 

213.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负面清单对应条款:第一部分 9. 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212.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3吨级及以上需中方控股) 

26 

215.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负面清单对应条款:第一部分 9. 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与维修,3吨级及以上直升机设计与制造,地面、水面效应航行器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214.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及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27 

221.星上产品检测设备制造 

218.航天器光机电产品、航天器温控产品、星上产品检测设备、航天器结构与机构产品制造 

28 

224. 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 

224. 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与制造 

29 

225. 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设计 

225.船舶通讯导航设备的设计与制造:船舶通信系统设备、船舶电子导航设备、船用雷达、电罗经自动舵、船舶内部公共广播系统等 

30 

226. 游艇的设计 

226. 游艇的设计与制造 

31 

228.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硝技术装备制造 

228.燃煤电站、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硝技术装备制造 

32 

245. 集成电路设计,线宽28 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0.11 微米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制造,MEMS和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及BGA、PGA、FPGA、CSP、MCM 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46.集成电路设计,线宽28纳米及以下大规模数字集成电路制造, 0.11微米及以下模拟、数模集成电路制造,MEMS和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制造及BGA、PGA、CSP、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33 

268.第四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与制造 

269.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与制造 

34 

269. 整机处理能力大于6.4Tbps(双向)的高端路由器、交换容量大于40Tbps的交换机开发与制造 

270.高端路由器、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开发与制造 

35 

273.大型精密仪器、高分辨率显微镜(分辨率小于200nm)开发与制造 

274. 大型精密仪器开发与制造 

36 

287.采用背压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288.采用背压(抽背)型热电联产、热电冷多联产、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电站的建设、经营 

37 

303.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 

303.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 

38 

308.公共航空运输公司负面清单对应条款:第一部分 19. 公共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中国国籍) 

308.航空运输公司(中方控股,且一家外商及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 

39 

309.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负面清单对应条款:第一部分 20. 通用航空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具有中国国籍,其中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其他通用航空公司限于中方控股) 

309.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40 

310.国际海上运输公司负面清单对应条款:第一部分 17. 国内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国际海上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310.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限于合资、合作) 

  (三)从2015年目录中删除的鼓励类条目主要包括:

  37. 异戊橡胶

  66. 尼龙12

  80. 氮化铝(AlN)陶瓷基片

  100. 五轴联动数控系统及伺服装置、精密数控加工用高速超硬刀具

  105. 特种加工机械制造:激光切割和拼焊成套设备、激光精密加工设备、数控低速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

  207. 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电池正极材料(比容量≥150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

  209. 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限于合资、合作)

  218. 航天器光机电产品、航天器温控产品、航天器结构与机构产品制造

  219. 轻型燃气轮机制造

  221. 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制造与修理(中方控股)

  223. 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中方控股)

  234. 额定功率35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制造:水泵水轮机及调速器、大型变速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发电电动机及励磁、启动装置等附属设备

  261. 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中方控股)

  262. 民用卫星零部件制造

  303. 铁路客运专线基础设施综合维修

  318. 会计、审计(首席合伙人需具有中国国籍)

  341. 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三、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2017年目录对结构进行了调整优化,将2015年目录中部分鼓励类有股比要求的条目以及限制类条目、禁止类条目进行了整合,提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限制性措施。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以及不属于准入范畴的限制性措施,不列入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原则上不得实行对外资准入的限制性措施,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实行备案管理。

  四、删除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

  按照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模式特点,2017年目录不再列示内外资一致的限制性措施,删除了2015年目录限制类中的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禁止类中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国稀有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象牙雕刻,虎骨加工,大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高尔夫球场、别墅的建设,危害军事设施安全和使用效能的项目,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色情业等条目。这些条目删除后,相关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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